2023年1月1日起实施,浙江房产新规来了:鼓励开展商品住房现售试点!
2022-11-01    来源: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
  近日,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许可和现售备案工作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)》: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逐步提高最低预售规模,鼓励开展商品住房现售试点;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的项目,其土地用途应为住宅用地或商服用地。对工业地产项目等土地用途不属于住宅用地或商服用地的项目,不得批准商品房预售许可、办理现售备案。

  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明确为业主共有的道路、其他公共场所、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建筑,以及人民防空工程或其他特定功能(用途)的建筑(如无障碍停车位)等不明确是否可售或产权归属的建筑,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(现售备案证)。


2023年1月1日起实施,浙江房产新规来了:鼓励开展商品住房现售试点!(图1)


来源: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